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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领导

董事会下设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委员会
为协助董事会执行其职务,并加强有效管理,董事会向辖下各委员会委派若干职能,以就具体范围进行审议及向董事会作出建议,包括执行委员会、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投资及战略规划委员会、公司管治委员会及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

执行委员会

执行委员会由本公司所有经常在港的执行董事组成。设立该委员会的目的在于促使本公司的日常运作更为顺畅。由于本公司大部份董事日常工作繁忙及/或分布中国内地及香港,经常安排召开全体董事会会议或安排全体董事签署书面决议案在实际操作上存在困难及不便。因此,董事会授权执行委员会,由其负责经营及管理本公司的业务及员工。

成员姓名:

1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
2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
3执行董事
职权范围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共有三名成员,全部均为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主席由一名具备适当专业资格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会全体成员均为各行业的专业人士,当中包括会计、法律、银行及/ 或商业等范畴。

审核委员会获董事会授权可在其职权范围内调查任何活动,并可不受限制地查阅与本集团、内部核数师、外聘核数师、管理层及员工相关的资料。其职权范围与香港会计师公会刊发的「审核委员会有效运作指引」所载的建议及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守则条文相符。

除向董事会提供意见及建议外,审核委员会亦监察与外聘核数师有关的所有事宜。因此,审核委员会在监察及保持外聘核数师的独立性方面扮演重要的角色。财务总监及内部核数师直接向审核委员会主席汇报。

成员姓名:

1独立非执行董事
职权范围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共有五名成员,其中大多数(包括委员会主席)为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公司採纳了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E.1.2(c) 条项下第(ii) 种模式,由薪酬委员会向董事会建议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待遇。薪酬委员会并就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整体薪酬政策及架构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如有需要,薪酬委员会会聘请专业顾问提供协助及/ 或就相关事项提供专业意见。

在釐定薪酬待遇(包括薪金、花红、非金钱利益等)之前,薪酬委员会会考虑同类公司所支付的薪金、需付出的时间、职责、个人表现及本公司表现等因素。薪酬委员会亦会参考董事会不时决定的公司目标,检讨及批准管理层的薪酬建议。

成员姓名:

1独立非执行董事
2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
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共有三名成员,其中大多数(包括委员会主席)为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提名委员会负责提名具潜质的董事人选、审议获提名的董事、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及就有关委任及重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另,提名委员会委员负责检讨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以确保其有效性,并向董事会就需作出的修订提出建议。

成员姓名:

1独立非执行董事
2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
职权范围

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

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共有三名成员,其中大多数(包括委员会主席)为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负责引进并建议有关企业管治的相关原则,提升本公司的企业管治水平,同时,监督并检讨本集团企业社会责任及可持续发展措施之发展与实施,并就相关事宜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成员姓名:

1 独立非执行董事
2 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
职权范围

投资及战略规划委员会

投资及战略规划委员会由一名执行董事领导,共有十二名成员,包括执行董事、高级管理层及管理层。投资及战略规划委员会考虑、评估、审议并向董事会建议重要的投资方案、收购及出售项目,对投资项目进行投资后的评估,并审议及考虑本公司整体战略及业务发展方向。

成员姓名:

1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
2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
职权范围

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

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由一名执行董事领导,共有八名成员,包括执行董事、高级管理层及管理层。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供协助,负责识别本公司的经营风险,并将该等风险降至最低,订定本集团风险控制策略方针,强化本集团的风险控制系统,并就本公司的风险相关事宜向董事会提供意见。

成员姓名:

1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
职权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