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下设委员会
为协助董事会执行其职务,并加强有效管理,董事会向辖下各委员会委派若干职能,以就具体范围进行审议及向董事会作出建议,包括执行委员会、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投资及战略规划委员会、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及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共有三名成员,全部均为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主席由一名具备适当专业资格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会全体成员均为各行业的专业人士,当中包括会计、法律、银行及/ 或商业等范畴。
审核委员会获董事会授权可在其职权范围内调查任何活动,并可不受限制地查阅与本集团、内部核数师、外聘核数师、管理层及员工相关的资料。其职权范围与香港会计师公会刊发的「审核委员会有效运作指引」所载的建议及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守则条文相符。
除向董事会提供意见及建议外,审核委员会亦监察与外聘核数师有关的所有事宜。因此,审核委员会在监察及保持外聘核数师的独立性方面扮演重要的角色。财务总监及内部核数师直接向审核委员会主席汇报。
成员姓名:
1独立非执行董事
职权范围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共有五名成员,其中大多数(包括委员会主席)为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公司採纳了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E.1.2(c) 条项下第(ii) 种模式,由薪酬委员会向董事会建议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待遇。薪酬委员会并就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整体薪酬政策及架构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如有需要,薪酬委员会会聘请专业顾问提供协助及/ 或就相关事项提供专业意见。
在釐定薪酬待遇(包括薪金、花红、非金钱利益等)之前,薪酬委员会会考虑同类公司所支付的薪金、需付出的时间、职责、个人表现及本公司表现等因素。薪酬委员会亦会参考董事会不时决定的公司目标,检讨及批准管理层的薪酬建议。
成员姓名:
1独立非执行董事
2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董事总经理
职权范围